還是覺得應該說點什麼 

鄭捷執行死刑的那天,我剛下班

看到新聞第一個反應是震驚,因為從來沒有這麼快執行死刑的案例

而一直到鄭捷伏法的時候,不由來的有點感傷

但,並不是代表他不可惡

他當然可惡,但是一個23的年輕生命居然是在眾人的憤恨之下被結束

讓我認真的思考了一下,死刑 對於死者 死者家屬 以及我這個旁觀者是甚麼意義

人,生而平等,沒有人可以隨便剝奪別人的生命

死刑,應該是讓每個人發自內心的對於每條生命的敬重

並不是懲罰

((但對於教化可能這詞的濫用並不適用,有些真的太瞎

鄭捷的案例,則又反應出現社會對於邊緣人的忽視甚至是無視

當然,我並不是在說鄭捷死了可憐,如果他可憐,那對於死在他手上的人來說又是一種不敬

而是,鄭捷原本可以是更了解社會邊緣人的一個教材

或許,可以更了解社會邊緣人,進而幫助那些找不到情緒出口的孩子,選擇更好的情緒發洩管道

這樣,就不會有更多無辜生命犧牲

才可以遏止如今這種波及無辜生命的亂象

 

當然,如果是那種為了小三殺害妻子和孩子的人

或者是為了想吃牢飯而殺人的

那還是直接槍斃比較快

 

 

教化可能,應當是看當初殺人的動機而決定

而不是犯後假惺惺的道歉及懊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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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葉小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